目前,欧、美、日等发达国家和部分新兴工业化国家在其国内广泛实施ISO14000标准,并逐渐将对进口商品的生产厂家提出ISO14000要求,ISO14001认证成为了取得国际贸易的绿色通行证。作为ISO/TC207的正式成员国之一,我国己于1996年12月将ISO14000系列标准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,并在随后正式开展了我国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,由中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指导**负责指导并统一管理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在我国的实施。对于我国企业来说,开展ISO14000认证,实施ISO14000标准所要求的管理模式,在增强环境管理意识、节能降耗的同时,也有利于从整体上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,增强国际竞争力,保持和开拓产品的出口市场,为长远的经济、环境和社会效益打下基础。
ISO14001标准的适用组织
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系列标准以其广泛的内涵和普遍的适用性,在国际上引起了较大的反响。ISO14001作为ISO14000系列标准中的主体标准,规定了组织建立、实施并保持的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模式和基本要求,适用于任何类型和规模的组织,并适用于各种地理、文化和社会条件。
在于2004年11月15日正式发布的新版ISO 14001:2004标准中,“组织”的定义为:“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、集团公司、商行、组织、**机构或事业单位,或是上述单位的部分或结合体,无论其是否法人团体、公营或私营。”标准中还特别指出:对于拥有一个以上运行单位的组织,可以把一个运行单位视为一个组织,也就是说这里定义的组织是广义的,可包含管理性的、经营性和生产性的,包含餐旅单位、事业单位、及其它各种机构每个子公司、分厂均可视为是一个组织。因此,可以说ISO14001的适用范围十分广阔,只要愿意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的群体机构均可实施该标准,它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:
1. 实施、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;
2.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;
3. 向外界展示这种符合性;
4.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、注册;
5. 对符合本标准的情况进行自我鉴定和自我声明。
有上述愿望的企业都可以通过实施ISO14001建立一个结构化的管理体系并予以实施,将其纳入全部管理活动中以保持符合法律与方针的要求。应当说明的是,ISO14001是一个框架性标准,并没有对组织的环境提出要求。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,考虑在整个组织中或仅在其中某些部门采用该标准。